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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四(2月25日),非营利性组织“公平录取学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 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最高法院结束哈佛大学和所有高校基于种族因素录取亚裔学生的行为。
该组织创办人布鲁姆(Edward Blum)表示:“经过六年半的诉讼,数百名因种族而被哈佛不公平、不合法地拒绝的亚裔美国学生,可能很快就会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复审。我们希望大法官能受理此案,最终结束大学录取中采用种族和族裔的考量。”
他补充道:“哈佛不能以追求肤色多样性为由,让亚裔或任何人受到不公对待,大多数美国人的认知中,个人被种族定义是错误的。”
自2014年11月起,为消除以哈佛大学为首的美国名校歧视亚裔的招生模式,SFFA根据《民权法案》第六章,开始了起诉哈佛大学之路。
该组织的法律团队通过审查十几万份申请文件、录取数据、证人作证等证据,指控哈佛将“种族”作为录取过程中的主导因素、歧视美国亚裔申请人,通过压低“个人评分”(Personal Rating)来保证“种族配额”。诉讼还指控哈佛对白人、西班牙裔和黑人申请者给予非法和不公平的优惠。
此前,下级联邦法院裁决支持了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2019年,波士顿的一位联邦法官在经过为期三周的庭审后作出判决,认定哈佛大学的招生做法没有违反法律和歧视亚裔美国人。
2020年11月,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小组支持了该裁决,这促使原告方学生组织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法官:
由奥巴马任命的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艾伯劳斯(Allison D. Burroughs)在裁决中写道:尽管哈佛大学的政策“并不完美”,但它经受住了最严格的宪法审查。
要知道,一旦最高法院同意接手案件,将可能就高校是否能够通过考虑学生群体种族构成,来促进校园多元化问题上, 做出里程碑式的判决。
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主席赵宇空说:“我代表全美290多个亚裔美国人组织,全力支持SFFA,并且会向美国最高法院表明支持立场。美国亚裔社区坚决支持进一步起诉哈佛,加入反歧视战役。而且大多数美国人也都支持大学采用择优录取标准。”
此外, 本次诉讼中,耶鲁大学也被一并起诉。和哈佛一样,耶鲁否认自己的政策具有歧视性,称其招生过程遵循联邦法律和最高法院的裁决,这些裁决普遍支持平权行动。
美国司法部在此案中公开支持亚裔学生,还曾对耶鲁大学提起诉讼,声称这所久负盛名的大学在严格的录取程序中,白人和亚裔申请人遭到了不公平对待。
有法律专家分析,司法部针对耶鲁大学的诉讼,目的是结束基于种族的大学招生政策,如专家所预料,这些这些诉讼最终还是上诉至最高法院。
布鲁姆表示:“许多竞争激烈的学校采用的招生做法具有歧视性、不必要性和违宪性。申请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应根据个人才能、性格、学术技能、课外成绩和社会经济背景来评判,而不是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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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网络
撰文|Yy
排版|Yy
审核 |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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